□ 楊濤 江西
  丈夫被紀委帶走調查,王女士想疏通關係讓丈夫獲釋,結果被騙1460萬元。記者隨身碟日前獲悉,北京市高院終審以詐騙罪判處任鵬宇無期徒刑。
  在一個法治國家,如果有親屬被司法機關帶走,公民的第一反映應當是馬上找律師。但對於我們的許多公民來講,他們馬上想到固態硬碟的是找關係“撈人”,即便是找律師,也往往是希望律師能與司法機關“勾兌”,去“撈人”。
  別怪王女士幼稚,當年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不也在被中紀委調查期間,病急亂投醫,被騙子騙去200萬元嗎?還有2007年12月,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因涉嫌嚴重違紀被mSATA調查,劉志軍授意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撈一撈何洪達”。隨後,丁書苗出資4400萬元找人“撈人”,後來發現是一場騙局。小到王女士,大到鐵道部長,為何不約而同地想到“撈人”呢?
  因為“撈人”的生存土壤真實存在。某種程度上講,王女士之流之所以上當受騙,並不是因為她們傻,而可能是她們沒有找對人。譬如,她們能像當年的劉漢一樣,能找對人,也許她們的人也賣房子能“撈”出來。當年,劉漢被列為公安機關查處名單,但他花巨資攀附上某位領導,就將他從查處名單上撤除。再不濟,她們像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一樣,找對人去“勾兌”,在法庭審判中造假立功,在監獄里造假材料,搞減刑,也能在很短時間內出獄。
  如果找的人恰恰是個別地方主要領導,而犯案的人本身是當地企業納稅大戶或招商引資對象的話,“撈人”就可以用政府“紅頭文件”堂而皇之的進行。比如湖南省雙峰縣縣委、縣政府曾以紅頭文件向婁底市委政法委“請求”將涉嫌收購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勝取保候審,理由是如果不放人,會影響企業發展。據說,這紅頭文件的出台,也是李的家屬找到賣房子了當地的主要領導。如果王女士找到了某些有權勢的官員,說不定也能得到一紙“紅頭文件”。你能說這些找人“撈人”的人是幼稚的嗎?
  現實中,一些個別地方,如果你只找律師不找關係,可能會喪失為家屬爭取無罪、從輕或減輕的機會。因為,在一些地方的一些案件可能已經“內定”了,律師在庭審辯護中不過是走過場罷了。
  所以,之所以“撈人”的騙子如此風行,以致王懷忠、劉志軍之流也深信不已,那是因為“撈人”的環境真實存在。而這幕後則深刻反映了當下某些不正常現象的真實面目,那就是司法腐敗的存在以及行政權力干擾司法的現狀。正是腐敗的官員讓“撈人”的潛規則真實存在,騙子們不過是藉此才會大行其道。
  從某種意義上講,只有打擊司法腐敗和健全司法體制,讓“撈人”潛規則無處藏身,騙子才會失去行騙的土壤。即將召開的四中全會將專題討論“依法治國”的重大問題,我們有理由相信,法治的確立和司法的清明,定會讓“撈人”的騙子越來越少。  (原標題:“撈人”騙子緣何屢屢能成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g02bgjaj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