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陳震霖 通訊員 陳政宵 鐘庚蘭)本月初開始,西鄉街頭,特別是西鄉步行街一片,陸續出現了一群身披“黃馬甲”的特殊城管義工,他們與城管執法隊伍一同參與執法,但一些攤主驚奇地發現,他們竟是昨夜一同擺攤的同行。
   西鄉城管執法中隊的馮隊長表示,這是他們最近出的執法“新點子”,改罰款為“罰”當城管義工,參與城管執法,已經有30名亂擺賣攤主完成了城管義工的服務。據其介紹,截至目前,這30名義工從此沒有再參與亂擺賣活動,“這種‘柔性執法’現在看起來效果還不錯,可以繼續嘗試下去。”
   西鄉小區多,廠區也不少,因而人流量大,儘管西鄉現在有十幾個社區都設置了定點擺賣的攤點,但亂擺賣現象總是屢禁不止。
   據馮隊長介紹,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也存在各種困難,“如果按有關規定,按亂擺賣攤位占地面積來計算,每平方米罰款一千元,許多攤主情緒都比較大。”與行政處罰比起來,這種嘗試的效果卻出乎意料的好得多了,馮隊長的一名“老熟人”便在當了三天的城管義工後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記者昨日到西鄉步行街採訪,許多市民都表示認識這個“老攤販”,據附近市民介紹,這名亂擺賣的攤主來西鄉步行街擺攤也有十幾年了,後來穿著黃馬甲在原來自己的擺攤點連續巡走了三天。“他自己覺得自己臉上掛不住,也體會到了城管執法不易,聽說已經改了行當。”一士多店老闆介紹。
   事實上,西鄉城管執法中隊的這一次嘗試是有“出處”的,按去年深圳頒佈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綜合執法部門可以採取多種措施,包括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無法繳納罰款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安排當事人參加綜合執法部門安排的社會服務。
   雖然該規定有“無法履行行政處罰”的先決條件,但對許多西鄉擺攤的攤主來說,要履行動輒上千的罰款也十分不易。於是,西鄉城管執法中隊自3月份開始安排無法繳納罰款的亂擺賣攤主完成48小時的義工,服務內容是跟隨城管執法人員對違反市容秩序的各項違法行為進行勸導,對亂張貼、亂塗寫等城市牛皮癬進行清理,同組執法人員對他們的工作情況進行評定,合格的才能領回扣押的物品。
   據馮隊長介紹,一開始,許多選擇做義工“處罰”的攤主只是為了取回扣押物品,但一天、兩天、三天這樣下來後,攤主們不僅覺得臉上掛不住了,也體會到城市管理的不易,“30名城管義工再也沒有上街擺過,比扣押物品,罰款管用多了,執法過程也沒有任何反抗情緒。”  (原標題:做3天城管義工 “老攤販”改行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g02bgjaj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